261省道无锡南段改扩建工程(唐平大道~常州界段)桥梁钢结构检测项目261HS-GJG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61省道无锡南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3】100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建【2020】188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无锡惠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61省道无锡南段改扩建工程(唐平大道~常州界段)桥梁钢结构检测项目261HS-GJG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61省道(唐平大道~常州界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实际里程为4.814km,均位于惠山区玉祁镇,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
其中起讫桩号K18+880.594~K20+928.574,长约2.048km,为主线上跨沪宁高速特大桥。桥梁上部结构形式采用预应力组合箱梁、连续钢箱梁、预应力变截面混凝土箱梁,下部结构形式采用柱式墩,薄壁式台,钻孔桩基础。其中上跨五牧运河(VI级航道)处,上部结构采用(40.08+65+40.08)米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上跨沪宁高速公路处,上部结构采用(左幅50.08+50+50+40.08)/(右幅40.08+50+50+50.08)米连续钢箱梁。上跨横洚河(等外级航道)处,上部结构采用(2×26.5+30+2×26.5)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梁;其余部分上部结构采用25~30米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梁。
2.2招标内容
本次钢结构检测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61HS-GJGJC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钢箱梁等永久钢结构单元体等焊接的结构强度、外观和焊缝渗透性进行检测;对钢结构、锚具、连接器等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及涂装检测,以及钢结构用钢材、涂装材料、栓(焊)接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测;
②代表业主按规定在制造方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的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磁粉探伤检测的抽检,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抽检的比例为制造方自检总量的25%;
③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业主进行日常检查、季度履约考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
④交工验收后修复的质量检测。
按规定分阶段提交检测报告,检测工作完成后7日内提交试验检测报告及有关附件的电子文件。
2.3计划服务期:约6个月(按工程项目实际进展需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交工验收)。
3、招标条件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具有特种设备无损机构资质证书,或具有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检测项目应涵盖钢结构超声检测、磁粉检测、射线检测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用钢量不小于3000吨的桥梁工程钢结构第三方无损检测工作(仅限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项目);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钢结构无损探伤Ⅱ级或以上从业资格证书,2017年7月1日至今担任过用钢量不小于3000吨的桥梁工程钢结构第三方无损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仅限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项目);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钢结构无损探伤Ⅱ级或以上从业资格证书,2017年7月1日至今担任过用钢量不小于3000吨的桥梁工程钢结构第三方无损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仅限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项目)。
③拟投入的其他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均具有钢结构无损探伤Ⅱ级(或以上)从业资格证书。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检测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2年5月-2022年7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级或以上级别;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本工程施工标段或监理标段的承包人有隶属或投资参股关系,可能影响工作质量或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已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本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再就本工程接受施工方或监理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3.5已参与、接受本工程施工标承包人和生产厂家委托的与本标段内合同内容相关的施工分包、试验检测等工作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惠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2C楼24层2410计划科
电 话:0510-83507802
联系人:刘颖、蹇静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联 系 人:姜威杰、王冉冉
电 话:0512-67599004
邮 箱:jzzbsz@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元,售后不退,《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3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17:00。
8.4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8日10时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6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及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8.7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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