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南京工程公司缓释阻垢剂投加系统Q=10m3/h DN1200×1500 循环水 PE(招标编号:NWZ241014-2115-03184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缓释阻垢剂投加系统Q=10m3/h DN1200×1500 循环水 PE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缓释阻垢剂投加系统Q=10m3/h DN1200×1500 循环水 PE | 1.000 | 套 |
2 | 杀菌剂投加系统Q=50m3/h DN1500×1500 循环水 PE | 1.000 | 套 |
3 | 缓释阻垢剂投加系统Q=10m3/h DN1200×1500 循环水 PE | 1.000 | 套 |
4 | 杀菌剂投加系统Q=50m3/h DN1500×1500 循环水 PE | 1.000 | 套 |
5 | 其他换热器Φ1285×12×9 304 | 1.000 | 台 |
6 | 其他换热器Φ1285×12×9 304 | 1.000 | 台 |
7 | 其他换热器Φ1285×12×9 304 | 1.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1)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应有5台运行2年以上的循环水监测换热器的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数量等)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报告、发票等),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合同与发票扫描件对照清单。)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对设计、制造、返资进度和逾期处罚的承诺书:(需要投标人设计范围的设备要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严格按照技术请购文件内容提供初版技术协议,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审查意见后7天内再次提交工程图;投标人应在终版图纸确认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签字版电子文件和可编辑版图纸文件。 2)投标人确保设计进度和设备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自愿接受因投标人自身设计进度延期、返资不符合要求、返资逾期、逾期交货等原因招标人给予的违约处罚(按合同约定条款)。(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1)严格按照技术请购书编制技术协议并按照技术协议要求供货;并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进度及付款方式均满足项目要求。3)承诺不转包、不分包所报价的标的物。4)严格执行业主数字化交付要求,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5)完全响应招标人无损检测要求和HSE管理规定,投标人须完全服从招标人项目现场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等施工管理要求。6)所供设备的配套电机须执行南化苯胺项目高/低压电动机框架协议,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提供准确装置名称、设备位号等信息向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进行配套电机询价,中标后通过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实施电机采购。(4)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在开标前澄清,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30日11时0分 至 2024年10月9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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