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标编号 | ZBSQ20251108101208833 | |||||||||||
二 | 项目名称 | 结构件设备间制作及漳州公司安装 | |||||||||||
三 | 招标人 | 郑鹏远 | |||||||||||
四 | 招标时间 | 2025-11-10 08:25:36 | |||||||||||
五 | 交货日期 | 2025-11-27 00:00:00 | |||||||||||
六 | 交货地点 | 中信重工 | |||||||||||
七 | 投标开始时间 | 2025-11-10 09:43:12 | |||||||||||
八 | 投标结束时间 | 2025-11-11 09:00:00 | |||||||||||
九 | 结算方式 | 商业承兑 | |||||||||||
十 | 付款方式 | 下料工作完成,支付暂定总价的20%;钢结构制作完成,支付到暂定总价的60%;上船安装完成,办理完工结算,结算到合同总价的90%;合同总价10%作为质保金 | |||||||||||
十一 | 质保期 | 到业主现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
十二 | 报价有效期 | 90天 | |||||||||||
十三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 |||||||||||
十四 | 联系电话 | 13949263108 | |||||||||||
十五 | 联系人 | 郑鹏远 | |||||||||||
十六 | 发布日期 | 2025-11-10 09:00:00 | |||||||||||
十七 | 是否需购买标书 | 否 | |||||||||||
十八 | 纪委举报电话 | 0379-64088368 | |||||||||||
十九 | 报价要求 | 1、甲方供应原材料,乙方根据图纸、技术要求说明、制作方案,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等,负责进行原材料卸车和倒运、下料(含相贯线切割)、拼组、焊接、加工、无损检测、原材料取样和焊评试板制作等钢结构件生产、安装任务(含配合吊装上船,在安装船上的吊装、调整定位、安装焊接,以及在用户现场安装船上的拼组、安装焊接),不含标准件、油漆防腐。2、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过程上,由甲方提供水电气等动能,以及焊机、数控切割机床、行车/吊车、登高车、脚手架等现有设备设施(不含叉车)。乙方负责设备日常保养,并自备叉车。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种类消耗品由乙方承担,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气割枪、割嘴、二保焊枪(含备件)、砂轮机、砂轮片、碳弧气刨枪及配件、各类气带、碳棒、陶瓷衬垫等,以及生产所需辅助工具、劳保用品等。3、乙方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无损检测,并按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施工过程所需工装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进行制作或改制。4、在甲方场地,分区域完成结构件制作后,安装船到甲方码头进行安装(其中下横梁下部区域,需根据回收塔架装船需要,到用户现场进行上船安装)。在用户现场安装的部分,乙方自行解决水电气动能、生产类消耗品、设备、登高作业车辆、吊车车辆等。5、投标单位按综合单吨价进行投标报价(即:元/吨,单价为钢结构制作和上船安装的综合单价,含13%增值税)。需用户现场安装的部件甲方负责运输。6、招标工程量为暂定重量,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图纸重量为准。结算按综合单价和确认的实际图纸重量进行结算。7、结算方式:下料工作完成,支付暂定总价的20%;钢结构制作完成,支付到暂定总价的60%;上船安装完成,办理完工结算,结算到合同总价的90%;合同总价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到业主现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提供增值税发票后支付)。8、由于文件过大图纸上传不完整,投标单位可到漳州公司技术部查阅图纸,投标单位若对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有异议的,联系甲方技术人员:安吉祥18342286425。 | |||||||||||
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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