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加氢裂化装置、产品精制装置第三方无损检测(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炼油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42号)及《关于九江分公司 150 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芳烃联合装置和系统配套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5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加氢裂化装置、产品精制装置第三方无损检测(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330 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加氢裂化装置、产品精制装置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
主要工程内容:
①新建1套260 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工程(含配套35kV区域变电所、2#加氢裂化装置现场机柜间);
②新建1套产品精制装置工程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相控阵超声检测PA);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常规检测CG);
③辐射安全许可证;
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6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超声波检测(UT)Ⅱ级、磁粉检测(MT)Ⅱ级、渗透检测(PT)Ⅱ级、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Ⅱ级、相控阵超声检测(PA)Ⅱ级等六种无损检测方法中的任意三种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6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磁粉检测(MT)Ⅲ级、渗透检测(PT)Ⅲ级、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Ⅱ级、相控阵超声检测(PA)Ⅱ级等六种无损检测方法中的任意三种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6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应急主管部门或石油石化行业核发的安全合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6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6名主要专业(RT、UT、MT、PT、TOFD、PA,每个检测项目1人)检测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Ⅱ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1人持多个检测项目证书的,仅按照1个检测项目参与评审);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60万元)的对应专业检测人员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