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煤化工行业罐区和污水废气协同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174,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化工行业罐区和污水废气协同治理项目新建一套三室RTO 蓄热焚烧设施,将污水高浓度废气与全厂罐区及装卸站台VOCs废气(锅炉停工检修及联锁动作时)送至新增RTO系统处理,采用碱洗+RTO的工艺处理路线。
废气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18mg/m3、苯≤4mg/m³、甲苯≤15mg/m³、二甲苯≤20mg/m³、氮氧化物浓度≤50mg/m3,颗粒物≤5mg/m3。
RTO的设计应能满足废气流量和废气组成的变化,同时应保证在废气流量和废气组成变化的情况下均能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且经济合理,技术可靠。
2.1.2招标范围:煤化工行业罐区和污水废气协同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合同装置或装置)为本次招标项目,包含该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不低于《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5-2016》的有关要求。
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交付安装;并负责清运建筑、施工垃圾。
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文件及以下:
(1)新增设备基础、平台支撑的安装。
(2)新增阀门的安装,根据安装需求调整现有阀门平台及支撑。
(3)根据需要拆装隔离盲板及临时管线等。
(4)提供与现有管线及设备连接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并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5)阀门试压,工艺管线的配管、安装、打压、吹扫、酸洗、无损检测和甩头的连接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6)现场控制仪表安装、电缆铺设,DCS机柜安装、接地、DCS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就地台件的安装、电缆铺设,机柜安装、接地、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负责通过冗余光缆送至CCR2操作室实现正常操作。包括原RCO利旧仪表设备的移位安装、电缆敷设、系统组态、调试、投用等工作。
(6)现场控制仪表安装、电缆铺设、电缆标识,DCS机柜安装、接地、供电、DCS系统安装及组态、DCS机柜自动灭火装置安装、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就地台件的安装、电缆铺设,机柜安装、接地、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负责通过冗余光缆送至CCR1操作室实现正常操作。
(7)中标方全程负责并完成该项目环保在线分析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新增和利旧仪表、设备)拆除、移位、安装、调试、前168小时测试、72小时调试、后168小时测试、联网验收、资料移交、运维人员培训等工作。
(8)变电所改扩建施工,电缆敷设、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测温系统和灭火装置安装调试、受电试运,变电所自动化组态及调试工作。
(9)管道、设备的伴热、防腐及保温等工作;设备,框架等防火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6S标识;(包含新旧设备、设施衔接处的防腐、保温保冷、防火、6S标识等损坏后的修复)
(11)现场施工用水、电由招标方提供并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从指定点接到施工作业点所需的材料设施及具体安装工作。
(12)项目所涉及的土建施工,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13)本项目施工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告知、安装、改造、监检等工作,监检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标价中。
(14)项目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档案室工作;
(15)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16)投标人负责开车试运行阶段所需要备件及其他相关物资;
(17)项目所需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单位均需经发包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审、检测、验收)、特种设备检测、无损检测等工作以及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投标方需负责最终动态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设计评价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软件使用费、文件制作费、差旅食宿费、税等(包含专家评审费、现场专家费及召开评审会所需的费用);负责完成项目环保设计专篇审查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所有工作,直至完成在生态环境部门的验收备案。
(18)投标人需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19)投标人负责煤化工行业罐区和污水废气协同治理项目新建系统和原旧系统相关联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20)投标人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核算材料用量,确保材料规格、材质配套使用的一致性,材料数量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和工程使用需要。为实现工程使用功能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即使设计文件材料表中未明确列出或已列出但数量不足,投标人也应自动补齐补足该项材料设备,并包含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有的采购材料均需发包人审批通过后,方可采购。
(21)负责蓄热陶瓷、马鞍环的转运、装填工作(含完成工作所需的人力,材料,机具等),负责装置的吹扫、置换、气密、仪表调试配合工作等,满足开工清洁要求,承担合同系统的调试工作。
(22)为新建系统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供指导、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服务和保障。
(23)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2.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项目计划完成中交时间:2025年7月31日,完成并投用时间:2025年8月31日)。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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